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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丘区人民医院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

来源: 医院宣传科  时间: 2022-09-29 点击人次:     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
   根据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济政办发〔2018〕25号)、《章丘区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结合医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   一、总体要求
   紧紧围绕医院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,全面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决策部署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,加大政务公开力度,加强政策解读回应,增强政务公开实效,把公开意识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,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。

   二、主要任务
(一)强化权力运行公开。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、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事项,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,均要公开征求意见,公布决策草案、背景、依据和主要内容等。二是推进执行公开。推进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,围绕政务工作报告、发展规划提出的有关卫生健康重要事项,细化公开执行措施、实施步骤、责任分工、监督方式等,实事求是公布执行情况。三是推进管理公开。按照财政部门要求,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,推进重大建设规划批准实施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,以及公立医院药品、医用耗材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。推进健康扶贫资金使用信息公开,促进健康扶贫、精准扶贫进一步取得实效。四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。按照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简化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,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,列出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,逐项编制办事指南,并向社会公开。

(二)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。一是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。继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。规范公开目录设置,拓展院务公开范围,细化完善院务公开内容,规范信息采集、编制、审查、公开、管理等流程和规范,切实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。要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,充分利用网站、微信、咨询热线、公开公示栏、电子信息屏等渠道发布信息,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卫生健康服务信息。加强医患沟通等各项便民服务工作,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,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,减少医患矛盾。二是加强法定传染病防控信息公开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,要加大对法定传染病防控知识的解读和公开。

(三)扩大卫生健康政务开放参与。一是加强卫生健康政策解读。二是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舆情。建立完善卫生健康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,做好本院的舆情监测引导工作,规范舆情收集、研判、处置和回应流程。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,及时发布权威信息,讲清事实真相、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。

   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。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,研究部署推进工作;分管负责同志主动靠上工作,协调处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;党办是政务公开的主管科室,具体负责组织协调、指导推进、监督检查等工作;办公室负责管理、协调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;宣传科负责信息发布工作;其他科室和单位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。

(二)加强平台建设。充分发挥医院外网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,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,增强信息发布、解读政策、回应关切、引导舆论的功能,主动、及时、全面、准确发布和解读政策信息。

(三)加强监督考核。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,对各科室信息公开落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。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,予以通报批评;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、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。
 
 
 附件:  1.章丘人民医院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     2.章丘人民医院政务公开制度
    3.章丘区人民医院政务信息公开目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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