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返回首页

我院“新农合”经验走进央视《新闻联播》

来源: 医院宣传科  时间: 2013-05-02 点击人次:     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
     4月2日,中央电视台《新闻联播》以《山东:为农民再加一道医疗保障线》为题,对山东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进行专题报道,其中主要介绍了我院新农合工作经验及典型病例。

     自2013年3月起,省内首家县级医院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窗口在我院正式运行,实行即时结报,来自章丘绣惠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孙某,在我院拿到了第一单即时结报报销款。2013年1月1日以后在我院接受治疗的20类患有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病种的参合农民,在新农合报销后,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费用中实际发生的、符合诊疗范围的、治疗必需的、合理的医疗费用再给与补偿。新农合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%,8000元内(含)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%。

     据悉,新农合大病保险规定的20类保障病种为:儿童白血病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、终末期肾病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重性精神疾病、血友病、耐多药肺结核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、慢性粒细胞白血病、唇腭裂、肺癌、食道癌、胃癌、I型糖尿病、甲亢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脑梗死、结肠癌、直肠癌及其并发症。 新农合参合农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、参合证复印件、医药费用明细清单、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、新农合报销凭证、患者本人开户的银行卡,通过我院病房大厅“一站式服务窗口”,实行新农合报销后商业保险再次补偿。(通讯员 贾晓丽、张文君)

  • 打印本页
  • 关闭本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