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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向转诊制度

来源: 医院宣传科  时间: 2022-09-29 点击人次:     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
审核 周风云 制订日期 2013年10月
批准 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已修订次数 2
责任科室 医务科 最近修订日期 2018年8月
制度编码 ZD-YWK-044 对应条款  
 

   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“保基本、强基层、建机制”的总体要求,坚持立足自建、深化帮扶、优势互补、互利共赢的原则,以健全能力、健全体系的“双健”为目标,通过加强自身建设,构建以我院为枢纽,县乡联合、乡村一体具有特色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,形成基层首诊、分级诊疗、急慢分治、双向转诊、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新格局,特制定本规定:

   一、急危重症病人有医务人员陪同转来我院者,由转诊医师填写好《双向转诊单》,由我院接诊医师填写好诊断、住院科别、床号、住院号,转诊医师负责将转诊单送到医联体办公室。

   二、病情允许可持转诊医师填写好的《双向转诊单》来我院就诊,转诊医师记录好并电话通知医联体办公室,由我院医师填写好诊断、住院科别、床号、住院号,由医联体办公室核实备案。

   三、病人持转诊单、住院通知单到住院部登记,办理入住手续。

   四、在我院做阶段性治疗出院患者,需要进行康复或后续治疗的,由主治医师填写好《双向转诊单》,健康管理中心通过网络将病人信息反馈给相应的卫生院(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,继续接受后续治疗或康复指导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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